隔震层部件的构造要求


隔震支座(隔震支座和阻尼器)与上、下部结构应有可靠的连接,连接件应能传递罕遇地震下支座的最大水平剪力和弯矩,连接板应进行相关计算。

支墩(或支柱)顶面预埋件厚度不宜小于10mm;为避免上支墩底、下支墩(或支柱)顶面由于竖向钢筋水平弯折造成无筋区并造成支座安装困难的弊端,其竖向钢筋可不必水平弯折,伸至底或顶面即可,当确有锚固需要时,可采用竖向钢筋端部设锚固件的做法。

隔震层部件(如隔震支座或抗风装置的上、下连接件,连接用预埋件等)以及与隔震支座连接的梁、柱、墩等应考虑水平受剪和竖向局部承压及偏心距的影响,并采取可靠的构造措施。荷载取值应取隔震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最不利荷载效应的标准值。4

穿过隔震层的竖向管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柔性管线在隔震层处预留的伸展长度,不应小于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下最大水平位移的1.5倍,且不小于300mm。

2)重要管道,可能泄露有害介质或可燃介质的管道,隔震层处应采用柔性接头或柔性连接段,其预留的伸展长度应大于罕遇地震下连接部位水平位移的1.5倍。

3)利用构件钢筋作避雷针时,应采用柔性导线连接隔震层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的钢筋。其预留的伸展长度应大于罕遇地震下连接部位水平位移的1.5倍。

隔震层设置在有耐火要求的使用空间中时,隔震支座和其他部件应根据使用空间的耐火等级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隔震层所形成的缝隙可根据使用功能的要求,采用柔性材料封堵、填塞;

隔震层宜留有便于观测和更换隔震支座的空间。

隔震结构应采取不阻碍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下发生大变形的下列措施:

1)上部结构及隔震层部件应设置竖向隔离缝与周围固定物隔开,与水平方向固定物的脱开距离不应小于隔震层在罕遇地震下最大水平位移的1.2倍,且不小于300mm;对两相邻的隔震结构,其隔离缝宽取最大水平位移之和的1.2倍,且不小于600mm。隔离缝(或隔离沟)顶部宜设置滑动盖板。

2)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之间,应设置完全贯通的水平隔离缝,缝高可取20mm,并用柔性材料填充;当设置水平隔离缝确有困难时,应设置可靠的水平滑移垫层;

3)穿越隔震层的门廊、楼梯、电梯、车道等部位,应防止可能的碰撞。

隔震房屋仅在上部结构首层以上设置伸缩缝时,缝的宽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对不同房屋防震缝的宽度要求。

外露的预埋件应有可靠的防锈措施。预埋件的锚固钢筋应与钢板牢固连接,锚固钢筋的锚固长度宜大于20倍锚固钢筋的直径,且不应小于250mm。预埋件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应满足GB50010受拉钢筋锚固长度的要求。


文章作者: Yang
版权声明: 本博客所有文章除特別声明外,均采用 CC BY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来源 Yang !